我要参加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由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民兵组成。” ‌民兵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不脱离生产的群众武装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助手和后备力量‌。民兵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是应对突发事件、维护社会治安和抢险救灾的重要力量。

参加民兵的标准和条件


一、政治条件
民兵组织要求成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劳动,遵纪守法,品德优良。
二、年龄条件
主要从18周岁至45周岁的男性公民中选定。根据需要,可以吸收18周岁以上的女性公民和45周岁以上的男性公民参加民兵组织。特别优秀的干部骨干、专业技术人员可以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三、身体条件
民兵成员必须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能够参加军事训练和值勤任务。
四、优先条件
以下人员优先编入基干民兵组织:共产党员、退役军人、具有专业技术特长的人员(如警卫、侦察、防暴、消防、抗洪、抗震、通信、网络、电子信息、电力、修理、气象、车辆驾驶、工程机械操作、医疗救护、法律、心理、舆论宣传等领域)、户籍在本地或在本地长期工作生活的人员。

民兵的待遇和权利


民兵在参加军事训练、战备执勤、抢险救灾等活动时,享受训练补助,并免费保障食宿。具有专业技术特长且军事训练成绩优秀的人员可以聘请为民兵教练员,享受相应的教练员工资。此外,民兵在窗口服务、生活消费等方面享受政策优待,参训期间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报名方式和所需材料


报名参加民兵组织通常需要经过政治考核和体格检查。符合条件的人员经当地军事机关批准后,可以加入民兵组织。报名时需提供身份证明、体检报告等相关材料。

民兵风采


民兵训练
民兵执行任务
民兵风采
民兵风采
民兵风采
民兵风采
民兵风采
民兵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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