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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由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部队和预备役部队、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民兵组成。” ‌预备役是党领导下的专业精干武装力量,是现役部队的重要补充和战时兵员保障核心,依法担负战备训练、防卫作战、应急救援等任务;民兵是党领导下不脱离生产的群众武装组织,是国防后备力量的基础,承担战备勤务、应急处突、社会治理等职责。两者相辅相成,共同构成我国国防后备力量体系,在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服务发展大局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加入的标准和条件


一、政治条件
要求成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劳动,遵纪守法,品德优良。
二、年龄条件
主要从18周岁至45周岁的男性公民中选定。根据需要,可以吸收18周岁以上的女性公民和45周岁以上的男性公民参加民兵组织。特别优秀的干部骨干、专业技术人员可以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三、身体条件
成员必须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能够参加军事训练和值勤任务。
四、优先条件
以下人员根据需求优先编入预备役或基干民兵组织:共产党员、退役军人、具有专业技术特长的人员(如警卫、侦察、防暴、消防、抗洪、抗震、通信、网络、电子信息、电力、修理、气象、车辆驾驶、工程机械操作、医疗救护、法律、心理、舆论宣传等领域)、户籍在本地或在本地长期工作生活的人员。

待遇和权利


预备役和民兵人员在参加军事训练、战备执勤、抢险救灾等活动时,享受训练补助,并免费保障食宿。具有专业技术特长且军事训练成绩优秀的人员可以聘请为民兵教练员,享受相应的教练员工资。此外,民兵在窗口服务、生活消费等方面享受政策优待,参训期间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报名方式和所需材料


报名参加预备役或民兵组织通常需要经过政治考核和体格检查。符合条件的人员经预备部队或当地军事机关批准后,可以加入民兵组织。报名时需提供身份证明、体检报告等相关材料。

风采展示


民兵训练
民兵执行任务
民兵风采
民兵风采
民兵风采
民兵风采
民兵风采
民兵风采
民兵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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